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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程荣誉丨优质服务为民解忧 尽心尽责律师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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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上午,当事人李女士和她的母亲来到富程律师事务所为徐茜茜律师送上了一面锦旗表达全家人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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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还要从2016年2月27日说起,不到20岁的山西小姑娘李女士在请假回家的路上被一辆由东向南行驶的小货车撞倒后失去了知觉。她在北京只有一个姐姐照顾着她,很早就跟着姐姐出来在北京打工了。那一天是周六,公司要求加班,八点多到单位后感觉身体不适,于是十点多向主管请假回家,因为住的地方离单位不远,单位班车到点才发车,于是选择走着回家,没想到中途被撞伤了。


       也就是去年的五月份,富程律师事务所徐茜茜律师接到了她姐姐的电话,询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当然这只是徐律师接到过很多咨询电话中的一个,言简意赅是她的风格:“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联系单位要求单位给她申请工伤吧。”她的姐姐去单位找过之后,单位认为不构成工伤,拒不申请。于是李女士及家属就来到律所委托徐律师办理这件事情。


       像其他案件一样,徐律师全面了解的案件情况和让家属提供所需的案件材料后就着手准备申请工伤,工伤认定是一件极其繁琐的事情,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在伤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这是比较容易的。如果是劳动者本人申请,难度就比较大了,工伤认定科的工作人员会细致审查材料看是否构成,反复多次的谈话,以免被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而这次申请难度特别大。家属委托后,徐律师也尝试着和单位联系,让单位申请工伤,也让工伤认定科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反馈是一致的,公司认为不构成,拒不申请。


       2016年6月份准备好全部材料后向开发区人社局提交申请,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相当细致,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病历、事故认定书等十多项材料每一样都需要细致审核逐页核对后签字。期间,工伤认定科的人为了把案件做得更细,约当事人及家属谈话,并转达单位不认为事发当天李女士上班并且请假了。为此,又寻找可以证明李女士当天上班请假的证据,询问她的同事,作证据补强;重走从单位到家的路线,证明当天正常的走路速度可以从单位到达事发地点;去派出所补办暂住证,证明李女士在某地租房居住;去清河的999急救中心调取出车记录,证明999出车时间等等。经过了几个月的努力,终于在8月底接到人社局的电话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工伤证。


      收到工伤证后,依经验徐律师推迟了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因为李女士受伤部位多在头部,住院期间未接受过手术治疗,而头部受到的伤害往往是表面上看不出来的,但患者的情绪、记忆力、智力却深受影响。于是,徐律师决定带着李女士及家属到北医六院做智商及记忆商的相关测试,北医六院是全国范围内这方面最权威的,之前的当事人也是人社局指定要在这家医院做,为防止提交申请后测试排号拖延大量时间,拿到工伤证后她就立刻就带着家属来医院预约。(家属从山西老家过来,她们也来过北医六院,但可能是表达的问题被赶了出来,另外对北京也非常不熟悉,所以每件事情都需要她亲自带着去做)预约到17年1月17日做测试,正如预料的,测试的结果是:很差记忆水平、属边缘智力水平。2月28日陪同李女士进行人社局劳动鉴定,3月8日,接到人社局的电话让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陆级。接到这个结果觉得这段时间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下一步,就是与公司谈赔偿了。


       依然和其他案件一样,徐律师来草拟赔偿方案和公司谈,公司那边也积极响应,可能是接到了人社局的通知后,觉得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走了。起初,她想让李女士每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后按月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的方式终结案件的。但是李女士及家属愿意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解决,公司也希望一次性解决这件事情。于是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的会议室,和公司的韩国领导及人事负责人等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等文件,共计赔偿金额达38万元人民币。


       从公司出来后,徐律师长出了一口气,这个案件终于办完了,李女士的妈妈从背包里掏出一袋子小米交给她说:“这是自己家地里种的,在山西小县城的农村生活一年的收入也就几千块钱。您为了我们的事情到处奔走,实在是太谢谢您了,如果不是您,我连这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一边推辞一边诧异于她说的话,倍感欣慰的是无论她们的生活条件怎么样,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知道需要请律师解决争议,这或许就是中国法治的进步吧。看到她们满意的笑容,徐律师觉得她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对律师而言,从来没有一个小案件,每一件都需要尽心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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